【2021考季】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3月1日開始自行建造某倉庫,外購工程物資一批全部用于倉庫建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價款為2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建造過程中領用本公司自產(chǎn)產(chǎn)品一批,該批產(chǎn)品的成本為30萬元,市場售價為35萬元,領用外購原材料一批,成本為10萬元,購入時已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1.3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人員薪酬合計20萬元,倉庫于2021年5月31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正確答案:
外購工程物資增值稅可以抵扣,領用自產(chǎn)產(chǎn)品按成本價計入工程成本中。
甲公司應編制的會計分錄:
借:工程物資 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6
貸:銀行存款 226
借:在建工程 260
貸:工程物資 200
庫存商品 30
原材料 10
應付職工薪酬 20
借:應付職工薪酬 20
貸:銀行存款 20
借:固定資產(chǎn) 260
貸:在建工程 260
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chǎn)
知識點出處
第三章 固定資產(chǎn)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