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
經(jīng)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7月1日起,稅目84734010的名稱“自動柜員機用出鈔器”修訂為“自動柜員機用出鈔器和循環(huán)出鈔器”,并將該稅目的進口關稅稅率暫定為5%。
特此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4年4月25日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海關總署:
經(jīng)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7月1日起,稅目84734010的名稱“自動柜員機用出鈔器”修訂為“自動柜員機用出鈔器和循環(huán)出鈔器”,并將該稅目的進口關稅稅率暫定為5%。
特此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4年4月25日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