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備案時限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 15 日內,或發(fā)生變化之日起 15 日內,持稅務登記證件,將全部賬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二)備案流程
第一步:納稅人到當地的辦稅服務大廳的稅務登記崗報送資料。
第二步:辦稅服務廳的稅務登記崗受理納稅人資料,并審核后歸檔。
(三)備案時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
1、納稅人辦理銀行賬號備案登記需出示和提供以下證件及資料:
(1)“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一式三份)。
(2)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的全部賬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納稅人辦理財務制度備案登記所需資料:
(1)“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書”(一式兩份)。
(2)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
(3)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還需提供會計電算化系統(tǒng)的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
責任編輯:you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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