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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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于小企業(yè)發(fā)給外單位加工的材料,通過設置“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資的核算主要分為以下幾步:
(1)撥付加工物資。在小企業(yè)發(fā)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時,按其實際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貸記“材料”或“庫存商品”科目。
(2)支付的加工費用、應負擔的運雜費等。小企業(yè)應借記“委托加工物資”,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企業(yè),還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交納消費稅。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應分別情況處理:如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如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的,委托方準予抵扣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根據(j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收回加工材料和剩余物資。小企業(yè)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物資,按委托加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實際成本,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科目,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
【例】F小企業(yè)(一般納稅人)委托外單位加工材料一批(非金銀首飾應稅消費品),材料價款150 000元,應付給加工企業(yè)加工費用50 0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5 000元,材料已經(jīng)加工完畢驗收入庫,加工費用已支付。根據(jù)這項業(yè)務,F小企業(yè)應做如下會計處理:
①在發(fā)出委托加工材料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l50 000
貸:材料 l50 000
②在支付加工費用與稅金時:
應納增值稅=50 000×17%=8 500(元)
A.如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F小企業(yè)應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物資 55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 500
貸:銀行存款 63 500
B.如果材料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該小企業(yè)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 500
——應交消費稅 5 000
貸:銀行存款 63 500
③在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時:
A.如果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F小企業(yè)應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 205 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205 000
B.如果材料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F小企業(yè)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材料 200 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200 000
責任編輯:wa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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