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開化縣林山鄉(xiāng)田后村王某購買農(nóng)用車時本想少繳車購稅,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他不但補繳了應繳稅款,還被國稅部門處以1000元罰款。
原來,王某到縣城某汽車貿易公司購買一輛農(nóng)用車,準備跑運輸。在與售車人員討價還價后,這輛農(nóng)用車以3.67萬元價格成交。正準備付款開票時,王某提出發(fā)票上銷售價格開成2.5萬元,以便在掛牌時少繳1000元車購稅。這家汽車貿易公司同意了他的要求。
2006年12月份,開化縣國稅局在對這家汽車貿易公司進行專項檢查時,獲知王某購車時少開發(fā)票金額的事。檢查人員立即找到王某,對其進行詢問。在檢查人員的追問下,王某承認了少開發(fā)票、偷逃車購稅的違法事實。開化縣國稅局對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補繳所偷的1000元車購稅,同時依法對其處以所偷稅額1倍的罰款。這家汽車貿易公司也受到了相應處罰。
汪開春 周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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