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生產企業(yè),辦公室和車間共用一塊電表,每月電費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結算,請問:辦公室用電能不能做進項抵扣?
【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
根據上述規(guī)定,貴公司辦公室和生產車間用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責任編輯:shiqing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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