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測試程序中附件需要編制索引號嗎?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張彥妮2019-12-12 16:57:45
憑證測試程序中附件需要編制索引號嗎?
尊敬的學員,您好:
對的,需要編索引號。到時候查的時候知道在哪里,憑證抽查的憑證及附件都要復印。
將工作底稿上的索引號與審計程序、審計底稿證據(jù)進行索引編號以及各底稿科目之間也可交叉索引,這樣使其能夠形成邏輯,讓沒有接觸過該項目的獨立復核人員能夠清晰快速的看明白。
索引號和頁次兩者結合構成每一審計工作底稿唯一的標識符號。因此,索引號應準確表達對應審計工作底稿的類型和性質(zhì),相互之間既有緊密的關聯(lián)作用和勾稽關系,又有明顯的排他性和唯一性,不允許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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