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答疑精華: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毀損會計處理




2018年稅務師考試備戰(zhàn)已經開始,在備考《財務與會計》科目中,有考生向我們提出問題,存貨損毀賬務如何處理呢?比如在受到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小編特意請教了我們的教務老師,老師給大家做出了精彩的回答。
【問】由于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毀損,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由于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毀損,應先扣除處置收入(如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將凈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1.發(fā)生存貨毀損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2.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
借:營業(yè)外支出
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稅務師考試路途艱險,但只要路是對的,就不怕路遠。大家要對自己有信心,努力學習是構建信心最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