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同步練習: 土地增值稅計算




備戰(zhàn)2018年稅務師考試,將心態(tài)放平,最重要的是打好基礎,在學習上不松懈,堅持到底。今天東奧小編也為大家提供《稅法一》同步練習:土地增值稅計算。
【單項選擇題】
位于縣城的某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一幢寫字樓,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地價款和相關稅費共計2000萬元,發(fā)生房地產開發(fā)成本2600萬元,其中裝修費用600萬元;利息支出80萬元(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且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該寫字樓竣工驗收后,將總建筑面積的1/2對外銷售,簽訂銷售合同,取得銷售收入4500萬元;剩余的建筑面積對外出租,當年取得租金收入300萬元。已知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費用扣除比例為4%,可以扣除的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為243萬元。該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計算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時,扣除項目金額合計數為( )萬元。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2000×1/2=1000(萬元);(2)可以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成本=2600×1/2=1300(萬元);(3)可以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費用=80/2+(1000+1300)×4%=132(萬元);(4)可以扣除的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243萬元;(5)加計扣除=(1000+1300)×20%=460(萬元);(6)允許扣除項目金額合計=1000+1300+132+243+460=3135(萬元)。
同步練習是對當堂課程學習效果最好的檢驗,趕快進入稅法一同步練習進行練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