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yōu)惠_2019《稅法一》預習考點




盆景秀木正因為被人溺愛,才破滅了成為棟梁之材的夢。希望同學們在備考2019年稅務師的過程中能夠克服困難,勇往直前!
【內容導航】
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yōu)惠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車輛購置稅
【知識點】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yōu)惠
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yōu)惠
減稅免稅的具體規(guī)定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自卸式垃圾車不屬于)
4.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包括: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在強者的眼中,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希望同學們能依靠自己的努力通關2019年稅務師考試,并在未來的人生追逐更美好的未來!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