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銷售收入及押金收入_2020年《稅法一》每日攻克一考點




每一發(fā)奮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賞賜。面對即將到來的稅務(wù)師考試,我們要堅定信心,平穩(wěn)心態(tài),只要平時功課做得足,就沒什么可過度緊張的。最后一天的每日考點,要堅持看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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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裝物銷售收入
應(yīng)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yīng)并入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增值稅。
2.包裝物押金收入
包裝物押金 | 增值稅 | 消費稅 | 是否一致 | ||
收取時 | 逾期時 | 收取時 | 逾期時 | ||
一般貨物 | × | √ | × | √ | 一致 |
白酒、其他酒 | √ | × | √ | × | 一致 |
啤酒、黃酒、 成品油 | × | √ | × | × | 不一致 (黃啤油從量計征消費稅) |
【注意1】啤酒的包裝物押金不計算消費稅,但是它影響啤酒適用稅率的判斷。
【注意2】消費稅從量計征時,無論包裝物逾期與否,均不計征消費稅。
以上稅務(wù)師考試相關(guān)考點內(nèi)容選自小燕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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