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沖刺考點:印花稅的繳納方法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沖刺知識點:印花稅的繳納方法
【內(nèi)容導航】:
(一)一般納稅方法
(二)簡化納稅方法
(三)納稅貼花的其他具體規(guī)定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四章印花稅第五節(jié)印花稅的繳納方法的內(nèi)容。
【沖刺考點】:減印花稅的繳納方法
(一)一般納稅方法
印花稅通常由納稅人根據(jù)規(guī)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完納稅款。
(二)簡化納稅方法
1.以繳款書或完稅證代替貼花的方法。(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
2.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方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3.代扣稅款匯總繳納的方法。
(三)納稅貼花的其他具體規(guī)定
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妥善保存。憑證的保存期限,凡國家已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辦理;其他憑證均應在履行納稅義務完畢后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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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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