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同步練習: 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算




備考2018稅務師考試,將做練習題穿插在學習當中,讓學習的枯燥得到一定的緩解。東奧小編為大家準備了稅務師考試《稅法二》同步練習。
【單項選擇題】
胡某是保險公司經(jīng)紀人,與保險公司簽訂有勞務合同。2016年4月該保險公司根據(jù)業(yè)績分三次給胡某發(fā)放報酬。分別為3800元、11200元和50000元。胡某所在省規(guī)定保險經(jīng)紀人的展業(yè)成本為40%。胡某4月份獲得的勞務報酬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不考慮其他稅費)(2016年回憶版)
A.12392
B.9700
C.13800
D.7360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應納個人所得稅=(3800+11200+50000)×(1-40%)×(1-20%)×30%-2000=7360(元)。
在知識點學習后,及時的做同步的練習題可以增強對知識點的理解,鞏固記憶效果。更多習題歡迎查看:稅務師同步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