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轉讓與偶然所得的范圍_2022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工資、薪金所得的范圍 | 勞務報酬所得的范圍 | 財產轉讓與偶然所得的范圍 |
簡單的事情重復做,重復的事情用心做,你就是贏家!2022年稅務師考試,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準備了《稅法二》基礎知識點匯總,希望大家能每天抽出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堅持積累~
【內容導航】
財產轉讓與偶然所得的范圍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知識點】財產轉讓與偶然所得的范圍
財產轉讓與偶然所得的范圍
一、財產轉讓所得的范圍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轉讓所得
(1)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繼續(xù)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yè)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
2.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稅。
3.個人拍賣除自己的文字作品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4.量化資產股份轉讓
(1)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yè)量化資產,暫緩征稅;
(2)待個人將股份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和合理轉讓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二、偶然所得的范圍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下列收入按“偶然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1.對累計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的獲獎所得。
2.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
3.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
4.企業(yè)在業(yè)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以及企業(yè)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但企業(yè)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yōu)惠券等禮品除外。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