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稅目、稅額_2025年稅法二基礎(chǔ)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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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稅目、稅額(掌握)
稅目 | 計稅單位 | 年基準稅額(元) | 備注 | |
乘用車[按發(fā)動機汽缸容量(排氣量)分檔] | 1.0升(含)以下的 | 每輛 | 60~360 | 核定載客人數(shù)9人(含)以下 |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 300~540 | |||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 360~660 | |||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 660~1200 | |||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 1200~2400 | |||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 2400~3600 | |||
4.0升以上的 | 3600~5400 | |||
商用車 | 客車 | 每輛 | 480~1440 | 核定載客人數(shù)9人以上 (包括電車) |
貨車 | 整備質(zhì)量每噸 | 16~120 | 包括半掛牽引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等 | |
掛車 | 整備質(zhì)量每噸 | — | 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 | |
其他車輛 | 專用作業(yè)車 | 整備質(zhì)量每噸 | 16~120 | 不包括拖拉機 |
輪式專用機械車 | ||||
摩托車 | 每輛 | 36~180 | — | |
船舶 | 機動船舶 | 凈噸位每噸 | 3~6 | 不包括船舶上裝備的救生艇筏和長度小于5米的艇筏 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
游艇 | 艇身長度每米 | 600~2000 | ||
1.車船稅計稅單位包括“每輛”“整備質(zhì)量每噸”“凈噸位每噸”“艇身長度每米”。
2. 拖船按照發(fā)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計算征收車船稅。
3. 《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涉及的整備質(zhì)量、凈噸位、艇身長度等計稅單位,有尾數(shù)的一律按照含尾數(shù)的計稅單位據(jù)實計算車船稅應(yīng)納稅額。計算得出的應(yīng)納稅額小數(shù)點后超過兩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4. 《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所涉及的排氣量、整備質(zhì)量、核定載客人數(shù)、凈噸位、千瓦、艇身長度,以車船登記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所載數(shù)據(jù)為準。
5. 《車船稅稅目稅額表》中的專用作業(yè)車,是指在設(shè)計和技術(shù)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并裝置有專用設(shè)備或器具的汽車,如汽車起重機、消防車、混凝土泵車、清障車、高空作業(yè)車、灑水車、掃路車等。以載運人員或貨物為主要目的的專用汽車,如救護車,不屬于專用作業(yè)車。
6. 客貨兩用車依照貨車的計稅單位和年基準稅額計征車船稅。
所屬章節(jié):第六章 車船稅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5年《稅法二》輕一·基礎(chǔ)細講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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