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沖刺知識點:債的消滅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沖刺知識點:債的消滅。
【內(nèi)容導航】:
1.抵銷
2.提存
3.混同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2篇第三章債權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債的消滅的內(nèi)容。
【知識點】:債的消滅
1.抵銷
在法律上抵銷應具備的條件是:
。1)雙方互存?zhèn)鶛嗪蛡鶆眨?/P>
(2)雙方的債務內(nèi)容屬于同一種類,品質(zhì)相同;
(3)雙方的債務都已屆滿履行期;
。4)雙方的給付義務能夠抵銷。
解釋:抵銷的意思表示不得附有條件和期限。
2.提存
。1)適用于提存的情形
①債權人遲延受領;
、趥鶛嗳讼侣洳幻;
、蹅鶛嗳藲垙U或喪失行為能力又沒有繼承人或監(jiān)護人;
、芊梢(guī)定的其他情形。
。2)提存的效力
、僮蕴岽嬷掌,債務人的債務歸于消滅;
、谔岽嫖镌谔岽嫫陂g所產(chǎn)生的孳息歸提存受領人所有。
。3)提存的費用負擔
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提存費用由提存受領人承擔。
(4)必須在“履行地”有關機關提存。
3.混同
造成混同的原因主要是:
。1)所有權與他物權歸屬于一人;
。2)債權與債務歸屬于一人;
。3)主債務與保證債務歸屬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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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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