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收相關法律》之累犯、自首、立功、數(shù)罪并罰和緩刑, 減刑與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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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稅收相關法律》之累犯、自首、立功、數(shù)罪并罰和緩刑, 減刑與假釋
多項選擇題
根據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考驗期的表述,正確的有( )。
A.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得少于2個月;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B.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得少于1年;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C.拘役的假釋考驗期,為沒有執(zhí)行完畢的刑罰,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D.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為沒有執(zhí)行完畢的刑罰,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E.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為10年,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正確答案】:ABDE
【答案解析】:(1)選項C:拘役不適用假釋,假釋僅適用于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選項E:此處教材有誤,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為10年,而非教材所說的13年。
【學員提問】
判決確定之日與判決執(zhí)行之日的區(qū)別?能舉個例嗎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判決確定之日,即判決生效之日。判決執(zhí)行之日,指生效的判決,交付執(zhí)行之日。
因為兩者之間,存在一個法院將生效判決交付執(zhí)行機關(如監(jiān)獄、公安部門等)的間隔,因此,判決執(zhí)行之日往往在判決確定之日后。
您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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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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