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收相關法律》基礎考點:用益物權概述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收相關法律》基礎考點:用益物權概述。
【內(nèi)容導航】:
(一)用益物權的特征
(二)用益物權的種類

本考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第2篇第二章物權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用益物權的內(nèi)容。
【基礎考點】:用益物權概述
1.用益物權的特征
(1)用益物權是限定物權。用益物權人只能在一定范圍內(nèi)對標的物占有、使用、收益。
(2)用益物權是以使用、收益為目的的限定物權。
(3)用益物權的享有和行使以對物的占有為前提。
(4)用益物權是一種獨立的物權。
2.用益物權的種類
(1)《物權法》規(guī)定了四類主要的用益物權: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
(2)《物權法》還規(guī)定了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養(yǎng)殖權和捕撈權等準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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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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