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知識點: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知識點: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內容導航】: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應納稅額計算
三、為納稅人代付稅款的計算方法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九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第三節(jié)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應納稅所得額
1.費用扣除(定額或定率)
、倜看问杖氩怀^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诿看问杖氤^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2.關于次的規(guī)定
(1)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按次確定應納所得額;
例如:咨詢、講學、設計屬于不同的勞務,不能合并在一起,應分別計算各自的個稅。
(2)屬于同一項目連續(xù)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據(jù)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例如:講學,每周兩次,一個月共計八次,每次付報酬800。
應納稅所得額=800×8×(1-20%)=5120(元)
二、應納稅額計算
如果納稅人的每次應稅勞務報酬所得超過20000元,應實行加成征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三、為納稅人代付稅款的計算方法
代付稅款(不含稅所得)的計算公式
(1)不含稅收入額不超過3360元(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1-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2)不含稅收入額超過3360元(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shù))×(1-20%)]÷[1-稅率×(1-20%)]
或: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shù))×(1-20%)÷當級換算系數(shù)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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