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沖刺知識點:“未交增值稅”二級明細科目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沖刺知識點:“未交增值稅”二級明細科目
【內(nèi)容導航】:
1.“未交增值稅”二級明細科目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六章 企業(yè)涉稅會計核算第一節(jié)“未交增值稅”二級明細科目的內(nèi)容。
【知識點】:“未交增值稅”二級明細科目
核算一般納稅人月終時轉(zhuǎn)入的應繳未繳增值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按征收率計算的應納稅款),轉(zhuǎn)入多預繳的增值稅也在本明細科目核算。
月份終了,企業(yè)應將當月發(fā)生的應繳增值稅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zhuǎn)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zhuǎn)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按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記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核算。
2.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的有關(guān)問題。
(1)對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而產(chǎn)生期末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
。2)對“增值稅欠稅稅額”與“期末留抵稅額”進行比較,按兩者較小的金額紅字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紅字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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