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銷售方式的審核
1.注意各種折扣銷售
折扣銷售(即商業(yè)折扣):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fā)票,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在同一張發(fā)票上注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未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注明折扣,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實物折扣:納稅人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和購進的貨物用于實物折扣的,該實物應按視同銷售中“無償贈送”計算征收增值稅。
現(xiàn)金折扣:是為了鼓勵購貨方及早償還貨款而協(xié)議許諾給予購貨方的一種折扣優(yōu)待(如10天內(nèi)付款,貨款折扣2%;15天內(nèi)付款貨款折扣1%,30天內(nèi)付款全額付款)。實際上是理財費用,現(xiàn)金折扣應計入“財務費用”,與銷售額無關(guān)。
2.以舊換新方式銷售:按新貨物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金銀首飾除外)
3.還本銷售方式的審核: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4.以物易物的審核:應以各自發(fā)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按規(guī)定核算購貨額并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計算進項稅額。
5.以物償債的審核
6.包裝物押金的審核(一般情況下的處理)
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的包裝物押金,單獨記賬核算,時間在1年以內(nèi),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包裝貨物所適用的稅率計算征收增值稅。
逾期是指按合同約定實際逾期或以1年(12個月)為限,對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應并入銷售額征稅。
7.銷售自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的審核
。1)銷售使用過的按規(guī)定可以抵扣且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
。2)銷售使用過的按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
稅率的審核: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提示:注意免稅政策、13%稅率貨物的適用范圍。如超市銷售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chǎn)品免稅,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等適用13%稅率。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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