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請參加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考生們先進行練習題的練習,本篇為《稅務代理實務》練習題:計稅依據(jù)。
單選題:
印花稅法規(guī)定,為了鼓勵技術研究開發(fā),對技術開發(fā)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 )計稅。
A、價款金額
B、報酬金額
C、使用費金額
D、研究開發(fā)費金額
【東奧會計在線答案及解析】
【答案】B
【解析】為了鼓勵技術研究開發(fā),對技術開發(fā)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不作為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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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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