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整理“稅務知識:境內機構和個人如何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供大家參考!
境內機構和個人(以下稱備案人)在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時,應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交加蓋公章的合同(協(xié)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外文文本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并填報《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一式三份)。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備案人須在每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手續(xù),但只需在首次付匯備案時提交合同(協(xié)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
文件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0號)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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