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交稅費科目用于核算企業(yè)按照稅法等規(guī)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更新時間:2024-10-16 10:51:52 查看全文>>
應交稅費科目用于核算企業(yè)按照稅法等規(guī)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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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列示。耕地占用稅并非一種常規(guī)的、周期性的稅種,而是在特定情況下(如占用耕地進行建設時)才需要繳納的。是在占用耕地進行非農業(yè)建設時一次性征收的稅費,由于它的征收與特定的土地占用行為直接相關,并且是一次性繳納,因此不需要先計提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進行結轉,而是直接在繳納時計入相關費用或資產成本。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其中,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的稅金包括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契稅。這些稅目不通過“應交稅費”核算,主要是因為它們不像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這些稅種那樣存在與稅務機關的定期結算。
在會計處理上,耕地占用稅通常借記相關資產的成本科目(如“在建工程”等),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這樣處理是因為耕地占用稅通常與特定的經濟活動或資產直接相關,所以直接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中。
需要注意的是,耕地占用稅并不直接計入成本,而是作為一種稅費支出進行會計處理。這是因為稅費支出與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而是由政府征收的一種費用。因此,在編制財務報表時,耕地占用稅應當作為稅費支出進行列示,而不是計入產品或服務的成本中。
綜上所述,耕地占用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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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在“應交稅費”項目列示么
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列示。印花稅通常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印花稅通常是在特定行為發(fā)生時一次性繳納,不涉及到與稅務機關的往來結算。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的原因是因為它通常與特定的經濟活動或資產直接相關,所以直接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中。這樣處理可以確保稅費的準確核算和及時繳納。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其中,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的稅金包括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契稅。這些稅目不通過“應交稅費”核算,主要是因為它們不像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這些稅種那樣存在與稅務機關的定期結算。例如,印花稅通常在合同成立時即刻貼花完稅,無需后續(xù)結算。 雖然印花稅通常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但在某些情況下,如企業(yè)需要預提印花稅時,可以通過“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但是這種情況相對較少,所以當企業(yè)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貸記“銀行存款”即可。 綜上所述,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列示,而是通過“稅金及附加”進行核算,同時我們也要注意除了印花稅之外的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的其他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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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利息屬于其他應收款么
“應交稅費”科目借減貸增。
(一)應交稅費的管理
企業(yè)根據稅法規(guī)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yè)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環(huán)境保護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
(二)應交稅費的確認與計量
企業(yè)應設置“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各種稅費的應交、交納等情況。該科目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實際交納的稅費;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反映企業(yè)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余額如在借方,反映企業(yè)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本科目按應交稅費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yè)代扣代交的個人所得稅,也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而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三)增值稅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一)應交稅費的管理
企業(yè)根據稅法規(guī)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yè)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環(huán)境保護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
(二)應交稅費的確認與計量
企業(yè)應設置“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各種稅費的應交、交納等情況。該科目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實際交納的稅費;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反映企業(yè)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余額如在借方,反映企業(yè)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本科目按應交稅費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yè)代扣代交的個人所得稅,也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而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三)增值稅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為了核算企業(yè)應交增值稅的發(fā)生、抵扣、交納、退稅及轉出等情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yè)經營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企業(yè)的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兩部分,其中,當期所得稅是指當期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是指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的一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是指根據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計算的未來期間應付所得稅的金額。
(一)應交所得稅
應交所得稅是指企業(yè)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計算確定的針對當期發(fā)生的交易和事項,應交納給稅務部門的所得稅金額,即當期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在企業(yè)稅前會計利潤(即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整確定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納稅調整增加額主要包括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允許扣除項目中,企業(yè)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稅法規(guī)定扣除標準的金額(如超過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標準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yè)務招待費、公益性捐贈支出、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等),以及企業(yè)已計入當期損失但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不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如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等)。
納稅調整減少額主要包括按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準予免稅的項目,如前5年內未彌補虧損、國債利息收入以及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yè)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等。
(二)所得稅費用的賬務處理
應交稅費賬戶核算的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yè)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或土地使用稅、車船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的會計分錄:
計提應交稅費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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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講解應交稅費
黃潔洵初級《經濟法基礎》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zhí)業(yè)),法律職業(yè)資格,擁有多年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法務經驗。2007年起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培訓,2009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和稅務師考試培訓。
郭守杰初級《經濟法基礎》
經濟學博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開始從事《經濟法》考試輔導,1998年開始編著“輕松過關”系列圖書。
王穎初級《初級會計實務》
中國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稅務師協(xié)會會員,就職于天津某知名律師事務所,理論基礎殷實,實務經驗及考試輔導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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