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取得的勞務費要算進年度匯算清繳嗎?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并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
更新時間:2023-08-19 09:16:23 查看全文>>
個人取得的勞務費要算進年度匯算清繳嗎?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并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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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速算扣除數怎么計算個人所得稅?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問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費用扣除標準是什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
一、匯算的主要內容
2022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guī)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問題】所得稅匯算清繳廣告費扣除標準?
業(yè)務宣傳費、廣告費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最高按15%的比例匯算清繳。除此之外企業(yè)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按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企業(yè)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
第四十四條 企業(yè)發(fā)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匯算清繳關鍵:
1.收入的確認。新稅法在收入確認上引入了公允價值概念。
【問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期限?
【】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居民個人應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居民個人應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六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的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為辦理。
個稅匯算清繳是指個人按照綜合所得計算所得稅每月預扣預繳稅款而年終按“綜合稅率表”計算個稅,多退少補。
匯算清繳的計算公式: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上年已預繳稅額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問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費用扣除標準?
下列在2022年發(fā)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二)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四)符合條件的個人養(yǎng)老金扣除。
【問題】哪些情況需要辦個稅匯算清繳?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主要情形如下: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yè)(職業(yè))年金以及商業(yè)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yǎng)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問題】個稅匯算清繳條件有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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