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的效力_2019年注會經(jīng)濟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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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擔保合同的效力與擔保責任
【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擔保合同的效力與擔保責任
擔保合同的效力與擔保責任
1.擔保合同無效
(1)主合同有效但擔保合同無效
①債權人無過錯的,由債務人和擔保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②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1/2。
(2)主合同無效導致?lián):贤瑹o效
①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②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1/3。
2.主合同解除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除非擔保合同另有約定。
以上內容是小編整理的注會經(jīng)濟法擔保合同的效力與擔保責任相關知識點,希望可以助力考生備考,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郭守杰老師《經(jīng)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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