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債務人財產




注冊會計師考試希望大家珍惜時間踏實備考,相信別人能做到的事,自己也可以做到。為了幫助大家學習,減輕以后的備考負擔。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注冊會計師習題,幫助大家鞏固知識點。
【單選】
綠楊公司因嚴重資不抵債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已經受理其申請。根據(jù)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不構成債務人財產的是( )。
A. 管理人追回的綠楊公司董事張某侵占的公司財產
B. 綠楊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債權
C. 綠楊公司所有但已設定抵押的財產
D. 綠楊公司購買的正在運輸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貨款的貨物
【答案】D
【解析】(1)選項A:債務人的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yè)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yè)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計入債務人財產;(2)選項B: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計入債務人財產;(3)選項C:已經設定擔保的財產屬于債務人財產;(4)選項D: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fā)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不能計入債務人財產。
備考注會離不開多做題,做注會考試練習題可以幫助大家熟悉題型,掌握重要的知識考點和答題技巧。馬上臨近注會考試了,考生們要牢記注會考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