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答疑精華:土地增值稅的扣除




相信很多考生在學習土地增值稅法的時候都覺得非常難,做題的準確率很低。為了幫助大家將這里學習的更明白,小編為大家總結了相關注冊會計師答疑,希望大家可以克服這里的難點。
東奧答疑介紹
為了幫助各位考生的更有效的備考,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答疑板中精華答疑,讓您輕松通過2018注冊會計師考試
① 購買東奧正版圖書將免費贈送24小時內答疑服務②購買東奧超值特惠班,我們將保證在24小時內解答您的疑問;③購買精品保障班,我們將保證在9小時內解答 您的疑問;④購買通關無憂班,我們將保證4小時內解答您的疑問。我們擁有專業(yè)的答疑老師為您及時解決疑問。給您最專業(yè)的回答,最細心的幫助。
【問題】土地增值稅的扣除
在不能去的評估價格的時候,可以扣除在購買價款的基礎上加計扣除,A也是對的啊
【多選5】企業(yè)轉讓舊房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其扣除項目金額有( )。
A.房屋及建筑物的原值
B.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地價款(不能提供已支付地價款的憑據(jù))
C.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繳納的有關費用
D.轉讓環(huán)節(jié)繳納的稅金
【答案】CD
【解析】納稅人轉讓舊房的,可扣除以下項目:(1)房屋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2)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繳納的有關費用;(3)轉讓環(huán)節(jié)繳納的稅金。對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未支付地價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價款憑據(jù)的,在計征土地增值稅時不允許扣除。
【回答】如果納稅人轉讓舊房不能取得評估價格時,可以將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和舊房的評估價格用購房發(fā)票所載金額加計計算來替代,但是這不是房屋及建筑物的原值,所以是不能選擇A選項的。
大家在學習的過程中還是要多做題,只有不斷的做題才會發(fā)現(xiàn)問題。希望小編為你總結的注會稅法答疑可以幫你將知識點學習透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