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饒讓抵免的應納稅額的確定_2020年注會《稅法》答疑




生活中沒有退步。只要我們肯學,就每天都會有或多或少的進步,考生們可一定不要停下前進的腳步呀。小奧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冊會計師稅法的答疑,小伙伴快進來看看吧!
我國甲居民企業(yè)2018年境內所得為500萬元,同時有來源于乙國的稅前所得200萬元,我國與乙國的所得稅稅率分別為25%、20%,但乙國對外國企業(yè)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實行15%的優(yōu)惠稅率,按照饒讓抵免法,甲企業(yè)2018年應在我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f元。
A.125
B.135
C.145
D.175
正確答案:B
【提問】請問老師,為什么是選20%不是選25%
【答疑】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這是稅收饒讓的相關規(guī)定。
意思是,雖然享受優(yōu)惠了,沒實際交那么多稅,但是視作企業(yè)沒享受優(yōu)惠,正常交稅的,所以可以抵免的部分就是200*20%。
25%是我國適用稅率,是計算抵免限額用的,如果計算境外繳納稅款,是不能使用25%的。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人生的目標確定容易實現很難,但如果根本不去行動,那么連實現的可能性也不會有。小奧這里也會幫助大家,為大家持續(xù)更新注冊會計師考試答疑的!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稅法》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