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級會計考生們注意了!廣東省近日發(fā)布了關于《廣東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具體公告內容如下,請深圳、珠海、佛山、東莞、肇慶、潮州、湛江、惠州、河源、江門、梅州等地區(qū)的考生了解一下吧!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說明:本文中政策性內容來源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的政策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