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熱門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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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代理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代理活動,相關法律后果歸于被代理人,如果代理人負連帶責任,那不就是代理人也承擔法律后果了嗎,那還算是代理碼?
【答疑】
是的,正常情況下,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代理活動,相關法律后果歸于被代理人,但本題說的是在委托書授權不明的情況,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您可以看下教材11頁委托代理一段中的最后一句話,是有原文的哦~
例如甲(被代理人)委托乙(代理人)幫他出賣貨物,但是沒有說明乙(代理人)只有談判權力沒有簽合同的權利,第三人(買受人)看過委托書上并未說明這一點而與乙(代理人)簽訂購銷合同。此后,甲(被代理人)以自己并未授權乙(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權力為由,而不履行該合同。那么,第三人可以起訴要求被代理人甲履行合同,法院會支持第三人,因為該委托書授權不明,被代理人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并且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2019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人數突破160萬人,報名人數越來越多,想要順利通過中級會計考試沒有什么捷徑,只有堅持不懈的努力學習!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