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guī)定_2021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知識點




中級會計師備考,大家需要用合理的學習方法和良好的學習態(tài)度,才能事半功倍。小編堅持為大家更新預習階段知識點,快好好的進行學習吧!
【內容導航】
“計劃生育”原則
公示
公司章程
組織機構
財務監(jiān)督
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則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guī)定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guī)定
【解釋】修訂后的《公司法》取消了原“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股東不得分期出資”的規(guī)定。
1.“計劃生育”原則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1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公示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時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營業(yè)執(zhí)照中載明。
3.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4.組織機構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決議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名執(zhí)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zhí)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2名監(jiān)事,不設立監(jiān)事會。
5.財務監(jiān)督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則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鏈接】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郭守杰老師2020年《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