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法主體_2022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第一章預習知識點




中級會計師備考已進入預習階段的學習, 考生們要穩(wěn)住自己的學習狀態(tài),計劃好自己每天的學習任務。2022年預習階段知識點已經(jīng)開始更新,快來小編開始2022的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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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經(jīng)濟法主體
1.分類
經(jīng)濟法主體,是指在經(jīng)濟法律關系中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或參加者;包括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jīng)營戶、公民等。
2.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對于法人而言,民事行為能力隨其成立而產生,隨其終止而消滅。
3.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行為能力 | 分類標準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 不滿8周歲(<8周歲)的未成年人 |
(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自然人 |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8周歲以上(≥8周歲)的未成年人 |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 |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18周歲以上(≥18周歲)的自然人 |
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提示1】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shù);所稱的“不滿”、“超過”、“以外”,不包括本數(shù)。
【提示2】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只受兩個因素的影響:(1)年齡;(2)能否辨認自己行為。上述兩個因素有其一觸及相關標準,即應考慮該自然人是否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相關練習題】
【多選題】下列人員中,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有( )。
A.周某,6周歲,小學生,出版了5本卡通繪本,獲酬300萬元
B.吳某,22周歲,碩士研究生,學費和生活費均由父母負擔
C.鄭某,16周歲,體操運動員,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全部生活來源
D.張某,20周歲,待業(yè)人員,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
【答案】BC
【解析】(1)選項A:年齡是“硬傷”,<8周歲,再牛也只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2)選項C:屬于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3)選項D: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1年經(jīng)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