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需要掌握知識點




只有堅持才能獲得最終的成功,中級會計備考也一樣,只有堅持才能早日取得證書!下面整理了《經濟法》科目相關知識點,快來學習吧!
【知識點】保證人
【所屬章節(jié)】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保證人
1、保證人
(1)保證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及法人、非法人組織。
(2)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3)機關法人不能成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而發(fā)生的債權,機關法人可以作為保證人。
(4)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不得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
2、保證合同
(1)保證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2)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2024年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