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階段考點




不要高估考試的難度,也不要低估自己的潛力。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正在進行中,東奧整理了2025年《經濟法》預習階段學習考點,溺水并非絕路,沉淪才是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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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xié)議。
2.訂立入伙協(xié)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020A綜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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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入伙相關內容??忌鷤円侠戆才艜r間,充分利用預習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24年《經濟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