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貨幣性福利_2023年中級會計實務每日鞏固一考點




勤奮是學習的枝葉,當然很苦;智慧是學習的花朵,當然香郁。202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進入倒計時了,沖刺階段主要任務是查缺補漏,下面為大家整理了各章需要重點掌握的考點,看看這些知識點還有沒掌握的嗎,快來一起學習吧!
非貨幣性福利
1.基本原則
企業(yè)向職工提供非貨幣性福利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無法可靠取得的,可以按照成本計量。
2.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fā)放給職工作為福利
相關 說明 | 在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fā)放給職工作為福利的情況下,企業(yè)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應當先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當期應計入成本費用的非貨幣性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fā)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 |
自產產品 | 基本 原則 | 企業(yè)以其生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
賬務 處理 |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 |
外購 商品 | 基本 原則 | 以外購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確定職工薪酬的金額,并計入成本費用。 |
賬務 處理 | 外購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 |
發(fā)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張敬富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