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的區(qū)別
精選回答
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是兩種不同的融資方式,它們之間存在一些顯著的區(qū)別。
一、定義與操作方式
融資租賃
定義: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租賃物及供貨人的選擇,購買租賃物并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
操作方式:通常由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參與,涉及兩個合同(租賃合同和購買合同)。出租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租賃物,并將其出租給承租人使用。
融資性售后回租
定義:融資性售后回租是指企業(yè)(承租人)將其自有的資產出售給金融租賃公司(出租人),并立即從該金融租賃公司租回該資產繼續(xù)使用的一種融資方式。
操作方式:涉及兩方主體(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實質上是一個買賣和租賃的組合交易。承租人先出售資產給出租人,再以租賃方式租回該資產。
二、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
融資租賃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通常屬于出租人,承租人擁有使用權。
租賃期滿后,承租人可以選擇購買租賃物,從而獲得所有權。
融資性售后回租
承租人出售資產給出租人后,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出租人。
承租人通過租賃方式繼續(xù)使用資產,但此時的使用權是基于租賃合同的。
租賃期滿后,承租人通常可以選擇以象征性價格回購資產,重新獲得所有權。
三、稅率與稅務處理
融資租賃
增值稅稅率根據(jù)租賃物的類型而定,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通常為13%,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適用稅率則為9%。
融資性售后回租
在某些情況下,融資性售后回租可能不交增值稅,具體稅務處理需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執(zhí)行。
四、風險與收益
融資租賃
出租人承擔資產余值風險,因為租賃期滿后資產可能貶值或無法順利出售。
承租人通過融資租賃獲得所需資產的使用權,同時避免了直接購買資產所需的大額資金支出。
融資性售后回租
承租人通過出售并回租資產獲得現(xiàn)金流入,同時保留了資產的使用權。
但承租人需要承擔租金支付義務,并可能面臨資產被出租人處置的風險。
五、應用場景
融資租賃
適用于企業(yè)缺乏資金購買所需設備或資產的情況。
也適用于企業(yè)希望避免資產貶值風險的情況,因為租賃期滿后可以選擇不購買資產。
融資性售后回租
適用于企業(yè)擁有閑置資產但需要現(xiàn)金流入的情況。
也適用于企業(yè)希望優(yōu)化資本結構、降低融資成本或提升資產流動性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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