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后的計量——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分錄




不要去拒絕忙碌,因為它是一種充實;不要去抱怨挫折,因為它是一種堅強。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正在進行中,成功的時候,不要忘記你的過去,失敗的時候,你要忘記你還有未來。
【知識點】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時的計量
【所屬章節(jié)】第二十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chǎn)、處置組和終止經(jīng)營
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時的計量
一、計提減值
借:資產(chǎn)減值損失
貸:持有待售資產(chǎn)減值準備
二、減值轉回(以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后確認的資產(chǎn)減值損失金額為限進行轉回)
借:持有待售資產(chǎn)減值準備
貸:資產(chǎn)減值損失
【提示】
1.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前確認的資產(chǎn)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2.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chǎn)不應計提折舊或攤銷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中級會計實務》分錄由東奧教研團隊提供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