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高頻考點:抵押權的設立




【東奧小編】以下是東奧中級職稱為廣大考生提供的2017中級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的重要考點,希望能為大家的中級會計師考試備考學習帶來幫助!
抵押權的設立
1. 不動產(chǎn)(登記生效)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3)以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解釋1】不動產(chǎn)的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如果當事人未辦理登記,只是抵押權未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生效。
【解釋2】抵押物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的,以登記記載的內容為準?!纠}?單選題】甲向乙借款50萬元,約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給乙,雙方為此簽訂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記時,登記為以甲的B幢房屋抵押給乙。后甲未能按約還款,乙欲行使抵押權。根據(jù)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乙行使抵押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只能對甲的A幢房屋行使抵押權
B.乙只能對甲的B幢房屋行使抵押權
C.乙可選擇對甲的A幢房屋或者B幢房屋行使抵押權
D.乙不能行使抵押權,因為登記機關記載的抵押物與抵押合同約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無效
【答案】B
2. 動產(chǎn)
以生產(chǎn)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chǎn)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運輸工具設定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但未經(jīng)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解釋】這些財產(chǎn)無論是否進行了抵押登記,抵押權均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設立。但未經(jīng)登記的,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預祝各位考生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
推薦閱讀:2017中級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高頻考點:擔保的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