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抵押物的范圍2




2017年CPA考試備考勢在必行。跟隨小編一起制定好學習計劃,拿出百分百的戰(zhàn)斗力,為取得CPA證書的目標努力!!如果你在學習的時候迷茫了,那就不要一個人悶頭苦學了,加入東奧的注會課程,和更多小伙伴們一起學習吧。為了幫助大家科學備考,小編準備了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
【知識點】抵押物的范圍
(3)從物
抵押權設定前為抵押物的從物的,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但是,抵押物與其從物為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所有時,抵押權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從物。
【相關鏈接】動產(chǎn)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4)孳息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chǎn)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chǎn)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抵押權人所收取的孳息應當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相關鏈接1】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chǎn)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所收取的孳息應當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相關鏈接2】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chǎn)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應當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在注會眾多攔路虎里,戰(zhàn)略稍顯慈眉善目,但如果不注意也可能大意失荊州。希望大家在備考過程中不要放松對自己的要求,要知道注會的每一科都有難度,戰(zhàn)略只是相對于其他科目稍微簡單一點而已,但絕不意味著它好過哦。我們必須要在保證可以通過的前提下提高學習速度,為其他科目學習創(chuàng)造更多時間。小編總結了一些學習方法,幫助大家在備考戰(zhàn)略時提高速度,節(jié)約時間。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