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jīng)濟法》預習例題: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今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已然結束,但如果想順利拿到注會證書,那么還不到放松的時候,一定要提前做好預習,小編整理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例題,幫助大家打好基礎,走好備考每一步!
【所屬章節(jié)】
《經(jīng)濟法》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識點】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例題1·單選題】下列關于訴訟時效起算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定有履行期限的債的請求權,當事人約定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應當分期分別起算
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債的請求權,債權人第一次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時就被債務人明確拒絕的,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拒絕之日起算
C.人身傷害損害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且侵害人明確的,從受傷之日起算
D.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訴訟時效應當自權利人知道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答案】A
【解析】選項A: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例題2·單選題】甲、乙訂立買賣合同,約定甲于2011年3月1日向乙供貨,乙在收到貨物后1個月內(nèi)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甲依約供貨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張權利,則甲對乙的付款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為( )。
A.2012年4月1日
B.2013年3月1日
C.2012年3月1日
D.2013年4月1日
【答案】D
【解析】買賣合同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約定履行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自履行期限屆滿之日(2011年4月1日)開始計算。
注會備考的路或許孤單或許辛苦,同學們不要擔心,現(xiàn)在的汗水一定可以澆灌出光明的未來,注冊會計師就在前方,我們一起加油。東奧會適時更新注冊會計師成績查詢?nèi)肟?/strong>,敬請關注。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