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備戰(zhàn)稅務師考試,考生如果提前預習,規(guī)劃好學習任務,后期復習會更加輕松,也能有更多的時間進行練習,提高答題能力。小奧為大家整理了稅務師《稅法一》預習知識點,幫助大家打好基礎。
【內(nèi)容導航】
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消費稅
【知識點】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
?、儆型愊M品銷售價格的,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稅;
②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按加權平均價格計稅;
③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對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按消費稅法規(guī)定確定,消費稅和增值稅的計算都用到該組成計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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