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本篇文章介紹的是初級《經濟法基礎》中的仲裁。本篇文章主要內容是仲裁的適用范圍、仲裁的基本原則、仲裁委員會、仲裁協(xié)議、仲裁裁決及其相關的練習題。
仲裁名片:是指由經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對糾紛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的活動。
1.仲裁的適用范圍
(1)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
①合同糾紛;
②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2)下列糾紛不能提請仲裁:
①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
②行政爭議。
【解釋】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不能提請仲裁。
(3)下列仲裁不適用于《仲裁法》,而由別的法律予以調整:
①勞動爭議;
②農業(yè)承包合同糾紛。
【解釋1】勞動爭議可申請勞動仲裁,但勞動仲裁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解釋2】農業(yè)承包合同糾紛適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例題·單選題】下列爭議中,可以適用《仲裁法》進行仲裁的是( )。
A.某公司與其職工李某因解除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B.高某與其弟弟因財產繼承發(fā)生的爭議
C.某學校因購買電腦的質量問題與某商場發(fā)生的爭議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對其作出的罰款決定與該公安局發(fā)生的爭議
【答案】C
【解析】(1)選項A:勞動爭議不適用于《仲裁法》;(2)選項B:繼承糾紛不能提請仲裁;(3)選項D:行政爭議不能提請仲裁。
2.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2008年判斷題)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xié)議。沒有仲裁協(xié)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依據(jù)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
仲裁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在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規(guī)定不完備的情況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則來解決糾紛。
(3)獨立仲裁原則
仲裁機構不依附于任何機關而獨立存在,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4)一裁終局制度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仲裁委員會
(1)仲裁委員會的獨立性(2008年多選題)
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qū)劃層層設立,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2)仲裁委員會的組成
仲裁委員會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員7~11人組成,其中法律、經濟貿易專家不得少于2/3。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 上一篇初級: 《經濟法基礎》鞏固知識點: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
- 下一篇初級: 2013年《經濟法基礎》鞏固知識點: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