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本篇為2014《經濟法基礎》第一章高頻考點:行政復議申請。
行政復議申請
【考情分析】
考頻:★★
2012年判斷題、2010年判斷題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第二節(jié)經濟糾紛的概念與解決途徑的內容
【高頻考點】:行政復議申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 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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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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