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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6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據以計算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基數。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1)凡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定,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fā)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fā)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應當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待核發(fā)土地使用權證書后再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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