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jīng)濟法基礎》每日一測: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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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李某于2015年9月3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在同年12月3日才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知李某月工資為3000元,甲公司已按月足額發(fā)放。因未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甲公司應向李某支付的工資補償為( )。
A.6000元
B.9000元
C.3000元
D.0元
【答案】A
【考點】勞動合同的建立與簽訂
【解析】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甲公司與李某補訂合同時距用工之日已滿3個月),應當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起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10月3日~12月2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1倍正常工資+1倍工資補償);在本題中,甲公司已按月足額發(fā)放正常工資,因此,還需向李某支付10月3日~12月2日的工資補償(3000×2=6000元)。
【多選題】
2012年7月5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但甲公司未與其簽訂書面合同。甲公司該行為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甲公司和王某之間尚未建立勞動關系
B.甲公司應在2012年8月5日前與王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C.若甲公司在2012年10月5日與王某補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王某有權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2個月的雙倍工資
D.若甲公司在2013年10月5日與王某補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王某有權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答案】BCD
【考點】勞動合同的建立與簽訂
【解析】
(1) 選項A: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王某和甲公司之間已于2012年7月5日建立了勞動關系;(2)選項B: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簽訂;3)選項C:補訂書面合同的時間在用工之日起1年內,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8月5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10月4日);(4)選項D:補訂書面合同的時間已經(jīng)超過用工之日起1年,王某只能要求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一日(共計11個月)的2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