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銷量比為何是3:2:1而非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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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智能答疑老師
2025-07-31 15:16:37 460人瀏覽
您的問題是關于為什么產品銷量比被定為3:2:1而不是5:3:2。這是因為銷量比是根據(jù)預計銷售量120000件、80000件、40000件簡化而來的:它們同時除以40000后,比例恰好為3:2:1(120000÷40000=3,80000÷40000=2,40000÷40000=1)。若采用5:3:2的比例,計算會不一致,例如80000÷3≈26666.67不是整數(shù),無法與實際銷售量匹配,因此3:2:1是正確的簡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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