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小王為境內(nèi)某上市公司員工,公司實行股權(quán)激勵計劃授予其股票期權(quán)(該期權(quán)不可公開交易),公司承諾若小王2020年9月到2021年4月在公司履行義務(wù)8個月,則可以每股1元購買該公司股票80000股。2021年4月小王行權(quán)時,該公司股票市價每股2.5元,則小王2021年4月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 ?。┰?。
正確答案:
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quán)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應(yīng)納稅額=股權(quán)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5-1)×80000×10%-2520=9480(元)。
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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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考試教材第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頁
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