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若購買現房作為辦公用房,付房款及契稅時如何進行會計處理?是掛往來賬項還是計入在建工程?
【解答】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2006)第八條規(guī)定: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yè)人員服務費等。
《企業(yè)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guī)定,1601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記入“在建工程”科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再轉入本科目。
根據上述規(guī)定,購買現房作為辦公用房,若該房屋已達入住條件,房款和契稅應作為其成本;若該房屋未達入住條件,需進一步施工,則應將房款和契稅計入在建工程。
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責任編輯:lipe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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