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熱力供暖輸送管道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
答: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熱力企業(yè)購進熱力輸送管道,作為銷售熱力產(chǎn)品的設備,不屬于以構筑物或建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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